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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个关于缘分的故事,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,故事是这样的……
安婷又在闹了。
但我已下定决心不再理她了。
她要闹,由她闹去。
我偏不相信她真的舍得去死。
她以前也是这个样子,动辄就闹自杀,寻死觅活,哭哭啼啼,不搞到我精神崩溃不罢休。她那戏剧性的自杀演出,诸如吃十颗八颗的安眠药,在腕上割上浅浅一刀,关上窗户开煤气……结果当然都没有死去。
起初是我不会让她死,后来是她自己也不会让自己真的死掉,只是,老用自杀这招来要挟我,她不腻,我都厌了。
不但厌,且很憎。
这实在是爱情的致命伤,可是,仍然不是我们分手的导火线。我绝不是一个见异思迁、喜新厌旧的男人。虽则我对安婷的爱已逐日地平淡、消失,剩下的也仅仅是一种责任感,也就是这他妈的责任感,叫我忍忍忍忍忍忍……继续和她同居下去。
开始和安婷来往的时候,我确实有和她结婚的欲望和冲动。
那时,我是爱她的。
噢不,形容得贴切一些,应该是我非常非常地爱她。
我爱她,爱到一个地步,对她千依百顺,她的话,我视为圣旨;她一皱眉头,我惊慌失措;她一下令,我万死不辞;她一个微笑,我粉身碎骨。
我爱安婷,连命都可以不要。
她也几乎要了我的命。
不过这是后来的事。
说回我初识她的那段日子:我是在一家会计公司做账的,办公室在二楼,楼下是家西饼店,安婷就在西饼店当收银员。我这个人,一向不喜欢吃饼干和蛋糕,所以楼下的西饼店开张营业了整整半年之久,我都没光顾过,一次都没有,也因此错过了早认识安婷的机会。直至有一天,住在第一花园的姐姐打了个电话到公司来,叫我下班后上她家去吃饭,说是庆贺小外甥的三岁生辰。我答应了,下班时便准备去买个礼物,待下楼来,才晓得下着倾盆大雨,于是就站在西饼店门前避雨。因见橱窗里摆满各式各样精致的蛋糕,心念一动,便推开西饼店门。门推处,我先还没闻到浓浓的饼香,已经瞧见收银机处的一张俏脸。
那晚上在姐姐家,我怅然若失,心不在焉,坐立不安,对着送给小外甥的生日蛋糕发愣,脑海中浮动着伊人收钱的那一双匀称的手,有一种柔软的美。我25岁的人,还是生平头一遭失眠。伊令我神不知所在,魂不知所在。
第二天,我便展开追求的攻势。
一日一束红玫魂,一束十二枝,因为十二枝代表爱慕。
我足足送了半年,直至安婷示意停止,说是不如把买玫瑰花的钱省下给她做零用,我的玫瑰花攻势才告一段落。当然,在我送花送到第九天,安婷便赴约了。第一次约会,我带她到联邦酒店的旋转餐厅吃西餐,后来送她回家,她跟我说了再见转身就要进屋时,却被我拉了回来,拥她入怀,吻了她,在那芬芳的夜色里。如此约会了三个月,安婷便已经是我的人,她把她的初夜给了我。那晚,我把整张脸伏在她的肩膀上,脸颊在那里轻轻揉搓着,无限的依恋。我向她求婚,她没拒绝,却也没答应。但她表示不妨先同居一段日子。原本两人都是租房住的,既然同居,我索性掏出一笔积蓄,付了头期款项,然后又向银行贷款,在姐姐所住的第一花园买了二手房,又装修一番,便开始与她双栖双宿。
我们同居了整整三年。
头一年,快活如神仙。
后来的两年,都是我宠坏了她。所以稍有不顺她意的时候,她便“发烂渣”了。
她发起脾气来,简直不可思议,摔化妆品、砸镜子,纯属小儿科,最恐怖的是闹自杀的时候。往往为了一点儿芝麻小事,她便用死来威胁我。
有一回,早上出门时答应晚上陪她看七点半的电影,但因为会计公司临时加班,待回到家已是深夜一点了。刚踏进屋里,便吓得我魂飞魄散,但见她一边流泪一边用我的剃刀正准备朝手腕处割下,若我迟回一分钟,后果可不堪设想。
那次,我赔尽不是,另加一枚珍珠戒指,才使她破涕为笑。
还有一次,小外甥上门来玩,不慎打破了她的一瓶香水。她不由分说便是送上两记耳光,我气不过,说了她两句,当下她便把自己锁在洗手间里,久久没有声响。
我慌了,撞开门,已见她服下半杯的肥皂水,结果送去洗胃。这以后,我再也不敢讲她一句不是。
还有一次,我如常地到西饼店去接她放工,但是店里的人说她有事先走了。那晚上,她过了十二点钟才回来,害我等得又累又气又饿,却压抑着不发作,只是用半开玩笑的语气跟她说:“这么晚才回来,去了哪里呀?走私啊?”
她的反应是满脸涨红,大吼一声,随手抓了桌上一把水果刀,便朝胸口要刺下:“你不信我,我死给你看!”
我吓得:“我信!我信!”
她这才放下刀子,带着一抹阴笑冷冷地看着我。
安婷的自杀花招,三天五天耍一次,起初的确让我心惊胆战,日子久了,便已麻木,表面上仍哄她,心底早识穿了她的把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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